为更好的管理招标事宜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》,本规定于2018年6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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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规定大幅度缩小了必须招标的大型基础设施、公用事业项目范围,进一步扩大了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自主权。原规定的12大类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,压缩到能源、交通、通信、水利、城建等5大类,大幅放宽对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选择发包方式的限制。


为贯彻落实本规定,切实做好招标工作,远东招标各业务部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,齐心协力,求真务实,利用各种学习机会,着力在吃透上情、了解下情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。坚持严字当头、实字托底,步步深入、善作善成,继续在常和长、严和实、深和细上下功夫,扎实开展公司各项业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