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改法规规〔2018〕843号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

  《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》已经国务院批准,现印发你们,请按照执行。


  附件: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

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


 


国家发展改革委


2018年6月6日